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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乡市第九批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的通知

2024-09-13 来源:互联网

简介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核查名单内企业需对照检查表内容准备检查资料,并于2024年9月18日17:00前将资料送至市住建局408室,报送资料应包括纸质版及电子版,市住建局将组织人员对企业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新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中心,新乡市建筑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站,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工作安排,市住建局对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因施工资质升级、增项需要重新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为扎实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审核文件资料与实地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核查流程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核查名单内企业(附件1)需对照检查表内容(附件2)准备检查资料,并于2024年9月18日17:00前将资料送至市住建局408室,报送资料应包括纸质版及电子版,市住建局将组织人员对企业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经市住建局审核,对资料满足要求的企业开展实地核查。现场核查时,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对接现场核查事宜。

三、注意事项

(一)市住建局在接到省住建厅反馈企业名单后,首先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核查企业资质,企业任一项资质有不符合资质标准(平台标注异常的)的,市住建局不予收取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资料。

(二)逾期不提交资料的,市住建局不再收取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资料。

(三)现场检查时,企业法人、安全副经理及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应在现场,以上任一人员不在现场的视为不满足要求。

(四)实地核查应严格遵守廉洁纪律,核查过程中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的企业,统一按照不满足要求上报。

(五)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现场检查属于安许证审批过程中的一个环节,通过现场检查的并不代表安许证审批流程通过。

联系人:李正琰   联系方式:0373-3696562  15890996875


附件:

1.第九批企业核查名单56424d38a7ba26aa5a2a96cb61e8bfe3.xls (23.46 KB)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52c6258386c6db3b14dab87ae6b831ae.xls (15.46 KB)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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