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头条

关于印发郑州市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核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4-09-30 来源:互联网

简介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按考试考务要求,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考条件,结合考生考试报名证明承诺事项进行考后资格核查。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按照河南省《关于2024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郑州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24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详见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s://hnjs.henan.gov.cn/)公布的《关于2024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中考区为“郑州”人员。

二、时间安排

核查分首次核查和补充核查两轮进行,未参加首次核查和首次核查未完成人员可参与补充核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通过,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首次核查

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截止后系统关闭。 资格核查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首批合格人员名单将于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布。

2.补充核查

资料上传时间为首批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截至2024年11月3日;补充核查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此期间系统不关闭,需补充证明材料考生可进行补交。

补充核查结果将于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布。

三、核查方式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按考试考务要求,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考条件,结合考生考试报名证明承诺事项进行考后资格核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通过,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资格核查实行咨询受理和资格核查分离制度,考后资格核查由专人负责,咨询受理人员不实施资格核查。

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及时登录(http://222.143.32.83:9022/)注册后按提示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之后请关注平台审核进度。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为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四、证书发放

我省二级建造师不再颁发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将在合格名单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上线。证书上线后,请考生本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查询中心(https://ywzl.hrss.henan.gov.cn/chaxun/login.do),在“证照信息查询”栏目查询下载个人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考后资格核查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或代办机构,请各位考生自行注册并上传资料。

(二)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考后资格核查咨询电话:0371-6718881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电话不接受非考生本人任何第三方咨询,请考生配合核查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信息登记。

(三)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时间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参加免试相应科目(含免一科和免两科)考试条件、增项考试条件的考生务必上传证明具备相应条件的资格证书,否则将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四)有关网上报名、考试等其他事项,请咨询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0371-61612719)或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官网的相关通知及信息。

(五)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包括未按报考资格承诺事项提供真实证明材料、委托或轻信他人代办制作虚假材料,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附件:工作经历年限证明(供参考)

2024年9月30日


附件_1:工作经历年限证明(供参考).pdf


本栏推荐